每個人對髮型、造型的判斷見解都不同,一路在設計領域奔波的自己,從每次與客人面對面的接觸,聆聽每一個人的故事,將故事融入到每一位朋友的造型上,不只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懷抱著擁有亮麗的自己,更將自己一點點的個人經驗整合,作為每個人完美造型的起點,提供當代髮型設計更完整更寬廣的可能性。超越整體造型的全新體驗,用2000人造型的經驗,激發每個人生命智慧的潛能。

輕後現代工業風融合著溫暖的木質調明亮白淨的隱身在喧囂的市中心,純粹花植香氛,選用天然純淨髮品,高達93%花植成份AVEDA染劑,讓改變髮色的同時也呵護您的髮質

A hair salon專業髮型設計諮詢,除了流行趨勢外,我們更設計一個適合及解決消費者困擾的髮型完整解決方案,細心和創新兼具打造每一位顧客。全新時尚設計思維 ,打造屬於個人外在獨特性 !

請立即撥打以上電話與a hair salon聯繫,打造兼具個性美、造型美、特殊美、自然美,以及最重要的靈魂美最佳髮型。











其他資訊

基金開始革命,您的理財計劃也要革命了!做您自己基金的主人吧! 存錢沒有錯、是年代錯了!這個時代的錢,需要「被管理」,而不是「被保管」。資產管理是資產的基本需求,投資理財的黑箱,已被數位金融打開了。所有理財行為都從3C做起,擁抱數位金融跟上時代。

  • 出版社:商訊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7/01/17
  • 語言:繁體中文


其他新聞













▲司法院針對刑事訴訟法人身自由權剝奪部分條文進行修正,一旦通過未來法院深夜11點後不得再召開羈押庭,為我國人權做進一步保障。(圖/記者孫曜樟攝)

文/董介白

司法院於昨日 (2017/1/19)通過攸關人權保障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往搞的人仰馬翻,大半夜還在開羈押庭的情況,未來將不復存在。修正條文明定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時,深夜11點以後不得開庭,等同是聲押庭的宵禁令;修法同時將「賴素如條款」入法,讓被聲押的被告律師享有閱卷權,才符合「武器平等」原則。

司法院未待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能做的先做,透過修法直接落實改革,實是官方版對人權保障的進一步宣示。雖未來仍須經過立法院審議,但司法院能夠體察民間的殷切冀盼,猶未晚已,值得鼓勵。

司法院會院通過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有三大重點,包括:羈押庭召開的宵禁令、偵查中律師享有閱卷權,以及羈押程序的折衷式強制辯護規定。

其中的偵查中律師享有閱卷權,【aveda剪髮染髮沙龍推薦】A hair salon-容易掉髮緣於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在雙子星開發弊案中涉貪遭到羈押,賴不滿在檢方聲押時,臨時拿出一份監聽譯文進行突襲,以致於賴女無法行使正當防禦權,因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於2016年4月作成釋字第737號解釋,認為基於人權保障,檢方的偵查不公開,並不能妨礙正當法律程序的進行,釋憲宣告讓偵查中的被告律師,能夠享有適當的閱卷權,以了解檢方聲押的事由及證據,進行訴訟防禦。

以被外界視為「賴素如條款」的大法官737號解釋為例,賴素如是在民國102年6月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民國105年3月召開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然後在同年的4月29日做出解釋文。昨天司法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的修正,未來再待立法院完成修法,整個人權保障條文的產出,恐怕至少要花上4年以上的時間。

▲針對律師閱卷權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召開釋憲法庭,賴素如淚灑。(圖/記者楊佩琪攝)

期待注入新血的大法官會議,未來在受理相關具人權保障議題的釋憲聲請案時,鑑於人權保障的先位及時效性,應該列為優先釋憲案,否則在釋憲聲請的漫長隊伍中,都不知道要排到何時才能見到陽光。

在過去,每遇重大矚目案件的聲押庭召開,台北司法新廈周圍總是燈火通明,媒體大陣仗排班守夜;法庭內,蒞庭聲押的檢察官漏夜撰寫聲押書,收到聲押案的法院大半夜看卷後再召開羈押庭。包括檢察官、法官、乃至被告,每個人都在疲憊不堪的極差狀態中,決定人身自由是否遭到剝奪,站在人權保障的角度上看,過往的漏夜召開羈押庭,本質上就是在侵犯人權。

司法院能訂定羈押訊問的宵禁令,規定深夜11點以後法院禁止開羈押庭,雖然現制上已有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規定,但在刑事程序上明文禁止,讓法官在決定押放之間更有清晰的頭腦可以判斷,這才是人權保障的具體落實。

好文推薦

董介白/檢察官、法官心態改革,司改才能成功

董介白/特偵組關門大吉天注定

董介白/台灣監獄一人一床難如登天?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董介【台中誠品aveda剪髮染髮沙龍推薦】A hair salon-燙髮設計染 白,東森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圖、文/1111

「朴大哥的韓式炸雞」為台灣第一家韓式炸雞,由韓國老闆實際經營操作,在高度媒體曝光的推廣下,在台灣民眾心中有著不可忽視的韓式炸雞始祖地位。為迎接即將到來的畢業求職季,朴大哥打出無經驗33K的優渥待遇條件,吸引對餐飲有興趣的年輕人一齊成為朴家族。

韓式炸雞店星光熠熠

「朴大哥的韓式炸雞」至2017年,參與了台灣各大美食節目以及美食新聞的拍攝,不論是平面媒體或是電視媒體,總部各個動向都是媒體渴望採訪的焦點;明星藝人、網紅素人都是是座上賓

在地化經營保留道地原味

「朴大哥的韓式炸雞」充分理解台灣及韓國兩地年輕族群的文化及需求,並創造出適合不限年齡層,大人小孩均喜愛的韓式炸雞,以及提供舒適座位讓顧客在店內能夠與親朋好友相聚,拉近彼此距離,一同品嘗道地韓式炸雞及韓國特調酒類飲品。





「朴大哥的韓式炸雞」堅持道地、新鮮、不改良、現點現做,讓顧客在第一時間品嘗到正港韓國炸雞,也讓在異鄉打拼的韓國顧客回味故鄉美食。具備開放以及彈性的態度指導加盟主,創造出總部及加盟主雙贏的韓國市場。

待遇比照大企業 自己當頭家不是夢

別看小小一間店,福利制度不輸餐飲大企業,朴大哥接受1111創業加盟網訪問時表示,公司採簽約制度,保障舊業者一年內絕對可以穩定擁有高薪。只要正職工作滿2年,有機會讓自己當自己的老闆,成為朴大哥的加盟主。另外,上下班有車資補助、全勤獎金、年節獎金、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激勵獎金樣樣齊,晚班外場服務員起薪26K、內場最高33K,勢必在畢業季掀起一場搶人旋風。

更多求職動態請上1111職場新聞網

更多創業訊息、創業成功故事請上1111創業加盟網

















▲巨陞董座陳宏育最後身影。(圖/鏡週刊,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離奇的巨陞公司董座夫婦花蓮墜谷案,警方指出,救難人員到場時二人的BMW X5車鑰匙已拔除,駕駛座車窗半開、行車記錄器消失,只剩電線接頭,且在車上未發現死者手機,有可能是死者墜落時遺失而未尋獲。警方今(29)日也循線尋獲陳宏育、范錦美夫婦由監視器所錄下失聯前的最後身影。

據《鏡週刊》報導,陳宏育、范錦美夫婦最後身影出現在6月25日下午4點,地點是在「崇德盈加油站」的7-11崇德盈門巿。加油站監視器影像顯示,范錦美首先從BMW X5副駕駛座下車,身穿輕便服飾往門市方向走去,似乎還向人問了廁所方向,才往店內走去,行為舉止並無異狀。

▼范錦美下車。



【aveda剪髮染髮沙龍推薦】A hair salon-燙瀏海

▼范錦美前往廁所。



而巨陞公司董座陳宏育則身穿藍色POLO衫與西裝褲,在范錦美下車後,隨之將車輛停入停車格,他停好車下車透氣時先雙手插腰,環顧四周,之後還把雙手插入口袋,同樣無太多異狀。

面對案情的諸多疑點,例如行車記錄器為何消失,雙屍為何會交疊於險峻山谷,兩人的身體健康、債務情形等,尚待警方全盤釐清案情後對外說明。

















▲司法院針對刑事訴訟法人身自由權剝奪部分條文進行修正,一旦通過未來法院深夜11點後不得再召開羈押庭,為我國人權做進一步保障。(圖/記者孫曜樟攝)

文/董介白

司法院於昨日 (2017/1/19)通過攸關人權保障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往搞的人仰馬翻,大半夜還在開羈押庭的情況,未來將不復存在。修正條文明定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時,深夜11點以後不得開庭,等同是聲押庭的宵禁令;修法同時將「賴素如條款」入法,讓被聲押的被告律師享有閱卷權,才符合「武器平等」原則。

司法院未待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能做的先做,透過修法直接落實改革,實是官方版對人權保障的進一步宣示。雖未來仍須經過立法院審議,但司法院能夠體察民間的殷切冀盼,猶未晚已,值得鼓勵。

司法院會院通過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有三大重點,包括:羈押庭召開的宵禁令、偵查中律師享有閱卷權,以及羈押程序的折衷式強制辯護規定。

其中的偵查中律師享有閱卷權,緣於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在雙子星開發弊案中涉貪遭到羈押,賴不滿在檢方聲押時,臨時拿出一份監聽譯文進行突襲,以致於賴女無法行使正當防禦權,因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於2016年4月作成釋字第737號解釋,認為基於人權保障,檢方的偵查不公開,並不能妨礙正當法律程序的進行,釋憲宣告讓偵查中的被告律師,能夠享有適當的閱卷權,以了解檢方聲押的事由及證據,進行訴訟防禦。

以被外界視為「賴素如條款」的大法官737號解釋為例,賴素如是在民國102年6月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民國105年3月召開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然後在同年的4月29日做出解釋文。昨天司法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的修正,未來再待立法院完成修法,整個人權保障條文的產出,恐怕至少要花上4年以上的時間。

▲針對律師閱卷權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召開釋憲法庭,賴素如淚灑。(圖/記者楊佩琪攝)

期待注入新血的大法官會議,未來在受理相關具人權保障議題的釋憲聲請案時,鑑於人權保障的先位及時效性,應該列為優先釋憲案,否則在釋憲聲請的漫長隊伍中,都不知道要排到何時才能見到陽光。

在過去,每遇重大矚目案件的聲押庭召開,台北司法新廈周圍總是燈火通明,媒體大陣仗排班守夜;法庭內,蒞庭聲押的檢察官漏夜撰寫聲押書,收到聲押案的法院大半夜看卷後再召開羈押庭。包括檢察官、法官、乃至被告,每個人都在疲憊不堪的極差狀態中,決定人身自由是否遭到剝奪,站在人權保障的角度上看,過往的漏夜召開羈押庭,本質上就是在侵犯人權。

司法院能訂定羈押訊問的宵禁令,規定深夜11點以後法院禁止開羈押庭,雖然現制上已有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規定,但在刑事程序上明文禁止,讓法官在決定押放之間更有清晰的頭腦可以判斷,這才是人權保障的具體落實。

好文推薦

董介白/檢察官、法官心態改革,司改才能成功

董介白/特偵組關門大吉天注定

董介白/台灣監獄一人一床難如登天?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董介白,東森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FD3D30FF38A4C6F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o07rd40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